关于举办"全国农民画创作群体漆画技艺实验班"的通知
文化部命名的“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6个农民画乡所属县(市、区)文化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精准扶贫”指导思想,深化和推广“福建农民漆画艺术扶贫模式”,将漆艺技法融入农民画,为农民画发展注入创新血液,开辟一条农民画创新与转换的新途径,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福建省文化厅决定联合举办“全国农民画创作群体漆画技艺实验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7年5月-6月(暂定),福建省福州市
二、培训内容、方式
邀请福建著名漆艺家组成导师团队,对学员进行一对一的专业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作品草图观摩指导,漆髤饰基础知识,漆画制作,漆艺专家学术讲座,漆画作品赏析,观摩漆艺基地、艺术家工作室。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福建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中国文化馆协会
中国农民书画研究会
福建省艺术馆
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福州市文广新局
闽江学院美术学院
协办单位:福州市群众艺术馆
闽江学院中国漆文化与产业研究中心
四、培训对象及条件
文化部命名的 “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26个农民画乡的农民画创作群体为对象,学员由农民画乡所属的县(市、区)文化馆选送,一个画乡仅限一名。学员条件如下:
(一)必须是当地有代表性、有影响的农民画作者,具有良好的绘画基础和创作能力。
(二)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岁,能接受为期40天在福州全程漆画技艺专业培训。
(三)每人提交二幅以上个人创作的农民画作品,作为漆画创作的草图。培训结束后,完成二幅漆画作品。
五、其他说明
(一)实验班属于国家公益性的培训项目,免收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绘画材料、参观考察等费用由培训班统一安排。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实验班结束后,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优秀作品由福建省艺术馆收藏(签署相关作品收藏协议);主办单位将正式出版学员作品集,每人赠送一本。
请各文化馆将推荐学员的《报名表》(见附件1)和二幅以上农民画作品图片于2017年3月15日前发至邮箱:392630841@qq.com,联系人及电话:江书荣老师13960755121;
联系人:张薇
联系电话:0591—87611630(办),13905918512
地址:福州市白马北路175号福建省艺术馆
附件:
2.2014-2016年度文化部命名“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农民画乡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福建省文化厅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