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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第二届“大年小戏闹新春”视频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2014-11-28来源:国家数字文化网

 

各省(区市)文化(群艺)馆:

为持续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发挥文化共享工程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调动百姓参与基层文化活动的热情,丰富节日期间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中国文化馆协会联合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各省(区市)文化(群艺)馆于2015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第二届“大年小戏闹新春”视频节目征集展播活动(以下简称“征集展播活动”)。

本次“征集展播活动”由发展中心、中国文化馆协会共同主办,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省级分中心和各省(区市)文化(群艺)馆具体实施,面向基层征集具有地方特色的曲艺、小戏类视频,特别是能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产生较好社会效益, 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鼓励报送百姓自编自导自演的,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文艺作品;征集到的视频节目将通过国家数字文化网(www.ndcnc.gov.cn)“大年小戏闹新春”视频展播频道在春节期间进行展播;基层群众在收视节目的同时,还可参与“我最喜爱的展播节目”网上评选活动。

征集展播活动分为活动发动、作品提交、制作展播、组织评审、公布结果5个环节。其中,作品提交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至2015年1月17日;展播时间为春节期间。届时,发展中心将在国家数字文化网开通“大年小戏闹新春”专栏。

本次征集展播活动,每个省级文化(群艺)馆可推荐3—5个参展作品。各单位通过推荐选送视频节目时,应同时填报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2015年第二届“大年小戏闹新春”征集展播活动视频节目登记表》(纸版)(详见附件1)。

2015年第二届“大年小戏闹新春”视频节目征集展播活动的详细方案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专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第二届“大年小戏闹新春”征集展播活动视频节目登记表

2. 2015年第二届“大年小戏闹新春”视频节目征集展播活动方案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中国文化馆协会

2014年11月17日

附件1. 2015年第二届“大年小戏闹新春”征集展播活动视频节目登记表
2. 2015年第二届“大年小戏闹新春”视频节目征集展播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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