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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文化馆行业践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2017-04-13来源:中国文化馆协会

聚力文化馆行业践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四届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城市文化(群艺)馆馆长联席会议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

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提升文化馆行业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动群众文化事业快速发展,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于2017年3月30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了第四届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城市文化(群艺)馆馆长联席会。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副司长陈彬斌,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主任、中国文化馆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李宏、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副主任、中国文化馆协会副理事长颜芳出席了会议,吉林省文化厅副厅长张辰源到会致辞,来自全国省区市、较大城市文化(群艺)馆44位馆长以及各省馆业务联络员共84人参加了会议。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副司长陈彬斌总结了近年来公共文化领域改革一系列政策举措,提出了2017年文化馆重点工作要求;发展中心介绍了2017年文化馆数字资源建设与服务工作;协会秘书处及各专委会负责同志汇报了2017年工作计划。参会代表进行了热烈讨论。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主任、中国文化馆协会常务副理事长李宏在发言中着重强调了四个方面:

第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对推动文化馆行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保障法》进一步确定了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对文化馆阵地设施、服务内容、保障措施以及考核奖励机制通过法律的形式得到保障和明确,提出文化馆承担全民艺术普及的责任与使命,为文化馆改革方向、基本途径和工作重点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二,文化馆信息化建设是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 从2014年至2017年,全国文化馆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公共数字文化专项经费总投入累计达到1.623亿元,发展中心发挥引领作用,不断探索“互联网+文化馆”的建设道路,带动全国17省开展了文化馆数字资源建设,27个省启动了数字文化馆建设工作,80个地县文化主管部门实施了文化共享工程基层公共数字服务推广项目,25个省级文化馆开展了文化共享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人员培训与服务推广工作。2017年,发展中心将按照雒部长“数字公共文化服务一要内容丰富多彩,二要传输快捷顺畅,三要增强互动性”“抓住群众对数字文化需求迅速增长和国家‘互联网+’这个战略,进一步丰富内容,聚拢资源,畅通线路,方便使用,把数字文化服务做大做强”批示精神,继续深化“三个转变”工作思路,从保障基本和提升效能两个方面着力,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标准化均等化取得新突破。

第三,文化馆协会积极构建文化馆行业交流桥梁与纽带。 协会要发挥“理思路、搭平台、创渠道、推服务、促发展” 重要作用, 沿着全民艺术普及和公共数字文化两条主线,以中国文化馆年会为平台,促进文化馆交流融合;以 “百姓大舞台”项目为重点,带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向“文化共享直播”转型;以“欢跃四季”品牌活动抓手,提升文化馆广场舞创作与普及水平;以全民艺术普及专业技能培训为抓手,助力文化馆人才队伍建设;以理论研究为依托,推动文化馆行业标准化规范化;以机制建设为核心,促进协会管理规范化。

第四,省级、副省级文化馆要发挥龙头作用。 文化馆长要“有理念、 有热情、有文化、有担当”,省级、副省级文化馆既要承上启下、统筹规划,又要引领示范、协调指导。协会各常务理事单位要充分利用协会这个平台,加强横向交流与联动,协会各专业委员会要积极发挥专业能动性,按照“建设专”“做事专”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在开展各领域工作。

本次会议同期套开了中国文化馆协会一届五次常务理事会及业务联络员培训班。吉林省市、县级部分文化(群艺)馆馆长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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