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馆协会关于发展第三批单位会员的通知
全国各级文化(群艺)馆(站),各有关单位:
中国文化馆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全国各级文化(群艺)馆的大力支持下,已发展会员794个。广大会员积极参与协会专项工作和文化馆年会,凝聚了行业力量,推动了行业建设。
2016年是我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文化馆行业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为更好发挥协会行业协调和行业交流功能,深入开展文化馆行业学术交流、理论研究、专业培训等服务,同时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团结协作,共同推动文化馆事业发展,现按照《中国文化馆协会章程》,面向社会,启动第三批会员发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只发展单位会员。
二、会员条件
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章程,自愿申请参加,经协会秘书处审核批准的以下单位,均可成为本协会单位会员。
(一)各级文化(群艺)馆(站)、文化活动中心。
(二)其他文化事业机构(含工人文化宫和俱乐部、青年宫、少年宫和少年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三)与文化馆事业发展有关联企业和社会组织。
三、申报程序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单位请登录中国文化馆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ndcnc.gov.cn/cpcca/)的中国文化馆协会会员注册系统办理会员申请。
(二)拟申报成为单位会员的单位可通过“中国文化馆协会会员注册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进行会员申报(申报单位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完毕后需下载相关表格,加盖本单位印章后上传)。
(三)协会依照章程审核会员资格;协会秘书处负责办理会员审批、会费收缴和证书发放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文化馆协会 李斗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 临琼楼
电 话:010—88003049
传 真:010—68475713
邮 编:100034
E-mail: zgwhgxh@126.com
网 址:www.ndcnc.gov.cn
协会QQ工作交流群:260408830
中国文化馆协会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