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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博物院的事要理事会“拍板”
2015-12-29来源:光明网
本报讯(记者张良娟)12月28日,四川博物院第一届理事会成立并推选出11位理事。此前,四川省文化馆理事会也于10月28日成立。这标志着,四川博物院、四川省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基本完成。今后,两馆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务都要交给理事会来“拍板”。
据了解,四川博物院第一届理事会的11名理事分别代表举办单位、监管部门、四川博物院以及社会服务对象和社会人士。其中,代表社会服务对象和社会人士的理事分别来自教育机构、新闻媒体、文博单位和科研机构。
在当天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11位理事就履行职责,对四川博物院院长、副院长任命以及内设机构设置方案进行了审议。理事会除了负责审议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行政负责人提名人选、重大业务活动计划、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还需依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能。四川省文化厅副厅长王琼表示,四川博物院成立理事会意味着其在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中迈出了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