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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化馆联盟成立 首推“数字文化馆”
周末,深圳大鹏新区的刘先生和朋友驾车到罗湖观看《军哥剧说》戏剧小品。他们越龙岗、跨盐田,绕过了大半个深圳,终于来到罗湖区文化馆二楼的一个小剧场。精美的舞台、诙谐的小品、专业的表演、踊跃的互动……大家在掌声和欢笑声中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军哥剧说》系列戏剧主题晚会是罗湖区的公共公益文化品牌,每到周末总会吸引诸多深圳市民前往观看。但它只在罗湖区绽放光彩,很少走进别的区表演。“非常喜欢这种平民化的演出,演员表演不做作。以后要多去看舞台剧演出,好好享受专业人士的艺术创作。”
刘先生在感叹高水平节目的同时,也流露出长途跋涉看戏的无奈。“要是能够到大鹏演出就好了,我们可以在家门口欣赏文化精品。”早在今年5月份,深圳市群众艺术馆努力创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全馆的职能进行了重新的规划和定位,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打造引领全市文化馆事业发展的宣传教育中心、活动组织策划中心、作品创作中心、信息汇集中心、辅导培训中心,其中包含一项就是倡议成立“文化馆联盟”。
在此之后,深圳市群艺馆正在全力推进“文化馆联盟”建设、并将启动“数字文化馆”建设,努力打造面对市民、文化志愿者及全市文化馆、站系统业务干部的三个层面的公益性系列讲堂,建设适应信息化社会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文化馆联盟”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享
目前,区域公益文化场馆分布不均、人员配置不均、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在全国普遍存在。囿于现实,城市下属各区文化馆之间各自为政,文化活动极少交流,文化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城市,深圳也曾受到这种现状的困扰。
深圳市群艺馆馆长刘兴范对此深有感触:“深圳市群艺系统分市馆、区馆、街道文化中心三级,这三级属于不同的行政主管部门。市馆由市财政拨款、区馆由区财政拨款,之间没有任何隶属关系,而只是一个名誉上的指导关系。因此,各馆之间老死不相往来,各区馆之间的活动大多数是自娱自乐。”
为了更好地优化配置公共文化资源,真正发挥文化馆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5年7月30日,筹备近一年时间的“深圳市文化馆联盟”正式组建成立。根据联盟条例,成员馆之间可以资源共享。
据深圳市文化馆联盟首任主席、市群艺馆馆长刘兴范介绍,在人员编制、职称职位有限的情况下,联盟的各个成员单位,可以结合自己的人才力量和传统,着重打造优势项目,不必辛苦地追求“大而全”。
每个成员单位可以把优质的文化资源拿出来共享、同时也可以在联盟的平台上寻求补充不足的文化资源。各区可以在采购后通过互换的方式进行调度,这样资源的优化利用率更高。经费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地文化馆的发展,经济差异带来文化事业投入的地区差异。
深圳市文化馆联盟成立后,虽然各馆仍然保持着此前的行政关系,不能从政府公共文化采购的角度去跨区域,但是各区文化行政部门能够给予联盟更多的文化资源和政策支持。按照深圳市文化馆联盟章程规定,各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活动任务,由主办单位提供经费资助;联盟共同策划、开展的各项活动,由牵头实施单位分别向市宣传文化基金、各区文化行政部门申请解决;联盟自行开展的各项联谊活动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各参与成员单位共同承担。
“文化馆联盟”凸显“总分馆制”服务模式
文化馆联盟的成立,为深圳市探索实施文化馆总分馆制服务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供了有力支撑。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部署,文化部提出鼓励文化馆系统试行建立“总分馆制”。
广东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要“推进基层文化场馆整合联动、推进总分馆制建设”。“现在文化馆联盟已经凸显出‘总分馆制’的服务模式。成员之间相互协作,一个馆、一个团队难以完成的任务,在联盟的指导上,大家可以群策群力一起完成。福田区是全国较早实行文化馆‘总分馆制’的地区,我们可以把他们的经验放在联盟的平台上,供大家学习交流,这就是一个共谋事业发展的平台。”刘兴范说。
深圳市文化馆联盟的成立,意味着今后罗湖区的小品话剧可以到南山区演出、南山区的歌舞可以到罗湖登台,宝安区的粤剧、杂技也可以在福田区亮相,真正实现全市的文化资源共享,最终受益的还是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