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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馆协会关于发展第四批单位会员的通知

2017-02-16来源:中国文化馆协会

 

全国各级文化(群艺)馆(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行业需求,进一步深入开展行业学术交流、理论研究、专业培训等服务,更好地推广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全民艺术普及等法规、政策和全国性惠民活动,推动文化馆事业发展,现按照《中国文化馆协会章程》,启动第四批单位会员(简称“会员”)发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条件

承认并遵守中国文化馆协会章程,支持本会工作,愿意参加本会有关活动,自愿申请参加,经协会秘书处审核批准的以下单位,均可成为本协会单位会员。

(一)各级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

(二)其他公共文化机构(含工人文化宫和俱乐部、青年宫、少年宫和少年之家、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三)与文化馆事业发展有关联的企业、高校和相关社会组织等。

二、会员权益

(一)基本权益

按照本会章程享有以下权益: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优先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咨询服务;可请求本会协助开展群众文化相关工作;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特享权益

1.所属从业人员可享受中国文化馆年会注册优惠;

2.可参加协会针对文化馆各专业领域举办的各级培训班,并享有相应补贴;

3.可优先参与协会统一组织的全国性大型公共文化活动;

4.可组织人员免费参加协会开展的征文活动,优秀作品入编协会出版的书籍和光盘,获得证书;

5. 可优先利用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公共文化交流系统等开展项目交流与推广;

6.可报送本单位/地区的优秀做法、先进事迹等新闻稿件,将有机会在国家数字文化网、文化共享工程通讯、中国文化馆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三、申报程序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单位请登录中国文化馆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cpcca.org.cn)“会员注册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进行会员申报;

(二)申报单位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需下载相关表格,加盖本单位印章后上传;

(三)协会秘书处依照章程审核会员资格;

(四)会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协会秘书处将与各单位联系,办理会员审批、会费收缴和证书发放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文化馆协会 李 斗 刁冬梅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临琼楼

电 话:010—88003049 88003046

传 真:010—68475713

邮 编:100034

E-mail: zgwhgxh@126.com

网 址:www.cpcca.org.cn

协会QQ工作交流群:260408830

附件:中国文化馆协会关于发展第四批单位会员的通知(扫描件)

 

中国文化馆协会

201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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