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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就文化馆(文化站)服务标准征求意见

2013-11-21来源:文化部网站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关于征求《文化馆服务标准(修改稿)》、《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修改稿)》意见的通知

公共函[201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为加强文化馆(站)服务标准化建设,我司组织力量起草了《文化馆服务标准(修改稿)》、《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修改稿)》,拟按有关程序申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现就标准内容征求意见(详见附件),请认真组织有关专家、基层政府、文化部门、相关公共文化单位进行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于12月13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我司文化馆处,书面反馈加盖文化厅(局)社文处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wswhg@126.com。

联系人:白雪华、王珊珊

电话:010-59881740

特此通知。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2013年11月18日

附件:

文化馆服务标准(修改稿)
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修改稿)

标签:服务标准;文化站;修改意见;乡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谭佩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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