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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开放和数字化服务列入评估范围

2014-12-04来源:公共文化司

 

近日,文化部召开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会议,会议做出安排,将派11个评估组分赴各省区市,对副省级以上文化馆进行评估,对各省区市评估工作进行抽查。

会议要求,本次评估要全面检查第二次评估以来各地文化馆事业发展的整体情况,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研究提出推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将评估工作与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策措施结合起来,帮助各地文化馆了解和掌握有关方针政策,增强对文化馆功能作用和职责任务的认识,以评促建,为在今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会议对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把握标准,严格公正。要严格按照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检查,善于发现各级文化馆工作中的创新点和亮点,评估组要做到严格公正。二要充分依靠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开展评估工作,尊重省区市文化厅(局)的工作成果,并把省区市文化厅(局)意见作为重要参考,与示范区创建工作紧密结合,示范区文化馆列为必查范围,各组要分工明确,加强协作,提高效率,组长要总体把握。三要以评促建,加强宣传。通过评估工作,切实推动文化馆困难和问题的解决,各方面建设再上新台阶。要注意发现好的典型,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四要遵守纪律,树立形象。评估结束前,各评估组要召开意见反馈座谈会,向该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宣传、发改委、财政、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反馈文化馆的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快速推进,文化馆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截止到2010年,全国共有县以上文化馆3264个。与第一、第二次评估定级工作相比,本次评估标准新增了免费开放、数字化服务的评估内容,突出了文化馆软硬件建设并重的原则。

作为衡量文化馆建设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从今年年初开始启动,各省区市文化部门组织了对辖区内地市、县级文化馆的评估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文化部评估组将重点对省级馆和副省级馆进行评估,并检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文化馆和抽查部分地市级馆和县级馆,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审阅资料、问卷检查、数据统计等方式进行。评估组按照三三制原则,由各省区市文化厅(局)主管副厅(局)长、社文处处长、省级文化馆馆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组成,文化部监察局派员全程参加评估工作。

会议期间,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冯守仁对《文化馆评估标准》进行了详细解读,文化部社文司司长于群、副司长张永新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各省区市部分主管文化厅(局)长、社文处处长、群艺馆馆长、文化部有关直属单位、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有关同志近80人参加会议。(中国文化报)

标签:文化服务体系;评估工作;示范区;各省区市;文化馆评估 责任编辑:谭佩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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