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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加“2016中国文化馆榜样人物”和“2016全国优秀文化馆(站)”风采展示活动的函

2016-06-30来源:国家数字文化网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文广局:

由文化部指导,中国文化馆协会和银川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16年中国文化馆年会(简称“年会”)定于8月31日至9月2日在宁夏银川市召开,主题为“文化馆——创新发展 服务基层”。在总结历届中国文化馆年会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为展现优秀文化馆风采、宣传文化馆人的职业精神,推动文化馆事业发展,中国文化馆协会将组织开展“2016中国文化馆榜样人物”和“2016全国优秀文化馆(站)”风采展示活动。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省(区、市)文化部门结合实际,推荐1名文化馆(站)工作者、1个文化馆和1个文化站参加活动。

二、推荐范围

(一)“2016中国文化馆榜样人物”风采展示活动

文化馆(站)事业(包括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社区/村文化中心)工作者,其他领域基层公共文化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和一线工作人员,均可以推荐。

(二)“2016全国优秀文化馆(站)”风采展示活动

全国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特别是县以下(含县级)基层文化馆(站),均可以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2016中国文化馆榜样人物”风采展示活动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模范履行文化馆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突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推动文化馆事业发展、树立行业形象做出突出贡献;

2.长期在基层文化馆或文化馆一线岗位,特别是在艰苦条件下辛勤工作,甘于奉献,业绩突出;

3.在推进全民艺术普及,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培养群众文艺骨干、促进群众文艺创作、开展文化馆数字化建设、推动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在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在工作中有其他特别突出的感人事迹。

(二)“2016年全国优秀文化馆”风采展示活动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在本区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能够通过各类资源和自身专业能力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对知识、信息及相关文化活动的需求,并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1.能够较好地履行文化馆所担负的社会责任,在所在域产生较大影响,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2.在文化馆体制机制创新、制度设计和实践应用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并取得显著成果;

3.在指导群众艺术创作方面成绩突出,近年来创作出较多数量、较高质量、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艺术作品,在群众文化领域产生较大影响;

4.在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开展文化馆数字化建设、指导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等方面业绩突出,形成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群众文化服务品牌;

5. 在数字文化馆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信息化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做出显著成绩;

6.在文化馆其他方面工作中有特别突出的表现。

(三)“2016全国优秀文化站”风采展示活动

在本区域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发挥带头作用,并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1.具有较强凝聚力,工作人员有良好精神风貌,在文化站体制机制创新和实践应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2.在指导、组织群众文化艺术创作方面成绩突出,有作品参加全国或全省重大群文活动并获奖;

3.能够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并形成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众文化活动区域品牌,群众参与度高;

4.在文化站其他方面工作中有特别突出的表现。

四、工作程序

(一)推荐阶段(6月25日至7月10日)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开展推荐工作,深入发掘文化馆行业具有感人力量的从业人员和具有代表性的基层文化馆(站),特别是县级以下(含县级)基层文化馆和一线工作人员。

2.在推荐过程中,按照民主推荐、领导机构集体研究和公示等程序确定推荐对象,有纪检部门的单位应邀请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3.各单位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2),提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包括:1500字以上文字介绍, 2-3张彩色照片;推荐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简要写明推荐对象产生程序,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附一份纪检证明材料。

4.上述材料于7月10日前报中国文化馆协会秘书处。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以邮戳为准,电子版一并发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阶段(7月11日至7月15日)

中国文化馆协会秘书处汇总推荐名单后,严格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推荐对象,取消其展示资格,并通知推荐单位。

(三)专家研议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

中国文化馆协会秘书处组成专家研议组,由专家定点深入联系了解展示名单中相关对象的主要事迹,发掘最具代表性的中国文化馆榜样人物和全国优秀文化馆(站),并做出分析和点评。在年会期间参加展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提交3-5分钟视频宣传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风采展示阶段(8月31日至9月1日)

1.讲我们的故事。在中国文化馆年会开幕式后,由推荐产生的中国文化馆榜样人物和全国优秀文化馆(站)代表,讲述推动文化馆事业改革发展的故事。

2.专题展览。年会期间,举办专题展览,通过展板、电子屏等方式,展示中国文化馆榜样人物和最美基层文化馆的风采。

专此函达。

联 系 人:中国文化馆协会秘书处 潘洪枝

联系电话:010-88003059

传 真:010-68475713

电子邮箱:zgwhgxh@126.com

附件:1.“2016中国文化馆榜样人物”风采展示活动推荐表.doc

2.“2016全国优秀文化馆(站)”风采展示活动推荐表.doc

中国文化馆协会

2016年6月23日

标签: 责任编辑:王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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